藍鯨新聞 6 月 6 日訊(記者 金磊)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以下簡稱 " 交易商協會 ")近日公布了 2024 年度一般主承銷商執業情況市場評價結果。去年 10 月,修訂后的《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業務相關會員市場評價規則》(以下簡稱《評價規則》)發布,這也是交易商協會評價規則迎修后的首次公布市場評價結果。
結果顯示,全國展業銀行有 26 家,其中 A 類 7 家,C 類 2 家,B 類 17 家。地方展業銀行 28 家,其中 A 類 5 家,B 類 18 家,C 類 2 家,D 類 3 家。
全國展業銀行中包括中國銀行、中信銀行、招商銀行、工商銀行、興業銀行、浦發銀行和農業銀行 7 家獲評 A 級。
也有部分地方銀行暴露出治理能力和承銷能力偏弱的問題,江西銀行、吉林銀行、東莞農商行 3 家銀行被評為 D 檔,提示其需進一步提升內部治理與業務合規水平。
據了解,地方展業銀行、證券公司類主承銷商業務能力較弱、展業不積極的,劃為 D 檔。具體考察以下三方面:一是業務能力較弱,剔除余額包銷后的主承銷金額和主承銷發行人家數同時低于上一年度全市場后 10% 分位數;二是業務合規性較差,受到警告及以上的自律處分;三是存在其他交易商協會認為應當劃為 D 檔的情形。
藍鯨新聞注意到,三家 D 類銀行中有兩家銀行此前曾因債券業務違規問題受到過交易商協會的自律處分。
2023 年 5 月 8 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披露自律處分信息稱,江西銀行作為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機構,在 2021 年 10 月 11 日至 15 日期間,為相關機構違規代他人持有債券提供了便利條件。江西銀行開展涉事交易未反映真實或正當交易目的,內部未能有效識別交易風險或防范交易發生。
交易商協會 2023 年第 11 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決定顯示,吉林銀行作為四平市城市發展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相關債務融資工具的投資人,在債務融資工具票面利率之外,以 " 資金監管賬戶費 " 的名目收取四平城投提供的其他費用,相關行為干涉了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利率,違背了發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值得注意的是,新規對長期展業不積極的機構建立了退出機制,在日常評價中增設 D 檔,明確連續 2 年認定為 D 檔的機構將取消業務資格,進一步提升主承銷商整體執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