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6 日,國家醫保局公布第二批應用藥品追溯碼打擊回流藥專項行動典型案例。
其中包括:浙江省杭州市參保人吳某、韓某非法倒賣醫保藥品案。
通報稱,醫保部門在大數據篩查時發現,浙江省杭州市兩名參保人吳某、韓某在杭州某藥店購買的多盒多烯磷脂酰膽堿膠囊此后在哈爾濱市某藥店再次銷售。經查,參保人韓某是吳某母親,由吳某為其代配藥。吳某持本人及其母親醫保憑證,通過夸大、虛構病情,在杭州多家藥店、診所、醫院使用醫保超量配取 27 種藥品,并進行非法倒賣,造成醫保基金損失 439854.73 元。
杭州市醫保部門已依法依規責令參保人退回醫保基金損失 439854.73 元,暫停醫療費用聯網結算 9 個月。下一步,將對涉案人員進行行政處罰,并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九起是: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福華社區衛生服務站倒賣醫保藥品案;山東省德州市徐莊村衛生室串換藥品案;重慶市大足區邊橋村衛生室串換藥品案;四川省遂寧市大英縣錢育才診所倒賣醫保藥品案;貴州省龍里縣高溝衛生室倒賣醫保藥品案;河南省南陽市祥和大藥房倒賣醫保藥品案;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永豐醫藥有限公司第三藥店倒賣醫保藥品案;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參保人王某、集賢縣雙福醫藥公司紫玉分店藥店倒賣醫保藥品案;福建省泉州市參保人楊某倒賣醫保藥品案。
自 2024 年國家醫保局在全國范圍推進藥品追溯碼在定點醫藥機構的采集和監管應用工作以來,截至目前已累計歸集藥品追溯碼 530.98 億條。
國家醫保局提示,醫保定點醫藥機構要帶碼采購,掃碼結算;醫保參保人員購藥可以掃追溯碼,一旦發現多次結算的疑似回流藥,要堅決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