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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29 日晚間,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600190.SH,下稱 "*ST 錦港 " ) 發布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遼寧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錦州港《2022 年年度報告》《2023 年年度報告》《2024 年第一季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公司 2022 年虛增利潤 3610.45 萬元,占當期報告披露利潤總額的 22.46%;2023 年虛增利潤 6808.78 萬元,占當期報告披露利潤總額的 65.96%;2024 年第一季度虛增利潤 1537.75 萬元,占當期報告披露利潤總額的 62.05%。
同時,公司還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發的《關于擬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書》,因公司 2020 年至 2023 年年度報告連續 4 年存在虛假記載,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將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上交所將根據相關規定,對公司股票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
也就是說,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5 月 30 日起停牌。
AI 制圖
連續 7 年財務造假
需要指出的是,這并不是公司第一次財務造假。
2024 年 11 月,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公司 2018 年至 2021 年年度報告虛假記載。
為了滿足銀行貸款需求,公司做大了收入和利潤。2018 年— 2021 年,公司分別虛增收入約 21.2 億元、39.47 億元、24.82 億元、0.75 億元,虛增利潤 0.21 億元、0.39 億元、0.44 億元、0.75 億元。
上述四年間,公司累計虛增收入約 86.24 億元,累計虛增利潤約 1.79 億元。
綜上,證監會擬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 800 萬元罰款。此后,錦州港 A 股及 B 股均被實施 ST,股票簡稱變更為 ST 錦港、ST 錦港 B。
而根據最新的《行政處罰決定書》,*ST 錦港的違法事實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第一,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 2024 年半年度報告,直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才補發。 第二,連續多年財務造假。2022 年至 2024 年第一季度,公司通過虛假貿易業務及跨期確認港口包干作業費收入等方式虛增利潤,其中,2022 年虛增利潤 3610.45 萬元,占當期利潤總額的 22.46%;2023 年虛增利潤 6808.78 萬元,占比高達 65.96%;2024 年第一季度虛增利潤 1537.75 萬元,占比 62.05%。第三,未披露關聯交易及資金占用。2022 年至 2024 年,公司時任副董事長、總經理劉輝實際控制的企業通過虛假貿易占用公司資金,累計金額超百億元。此外,公司還為關聯方提供巨額擔保,但均未及時披露。
針對上述違規行為,證監會擬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合計罰款 2000 萬元。對時任副董事長、總經理劉輝被罰款 900 萬元,并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時任財務總監李挺被罰款 650 萬元,禁入市場 10 年;其他多名高管也被處以警告及罰款。
整體來看,2018 年— 2024 年,*ST 錦港連續 7 年均在財務造假。
雙雙退市
值得一提的是,*ST 錦港的前十大股東東方集團有限公司(600811.SH,下稱 " 東方集團 ")也曾進行過財務造假。
公開資料顯示,2020 年至 2023 年,東方集團出于維持農產品貿易市場占有率、滿足融資需求以及業績考核等目的,通過人為增加業務環節或虛構業務鏈條等方式,長期開展農產品融資性貿易和空轉循環貿易。
上述虛假銷售業務導致東方集團 2020 年至 2023 年年度報告分別虛增營業收入約 38.97 億元、48.65 億元、65.43 億元、8.25 億元,占各期對外披露營業收入 ( 更正前,下同 ) 的 25.20%、32.05%、50.44%、13.56%;分別虛增營業成本約 38.75 億元、48.44 億元、65.30 億元、8.24 億元,占各期對外披露營業成本的 23.74%、29.57%、45.43%、11.45%。
這也意味著,東方集團在 4 年時間內虛增營業收入高達 161.3 億元,虛增營業成本 160.73 億元。
受此消息影響,東方集團的股價持續低迷,在連續 20 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于 1 元,觸及面值退市。4 月 30 日,東方集團正式摘牌退市。
IPO 日報不完全統計發現,2025 年以來,A 股市場已有 12 家公司完成退市,退市公司分別是 *ST 美訊、海通證券、*ST 博信、*ST 卓朗、*ST 大藥、*ST 旭藍、*ST 東方、*ST 嘉寓、*ST 富潤、中航產融、玉龍股份、*ST 吉藥。
其中,五家公司觸及面值退市、三家公司為觸及市值退市、兩家公司為主動申請退市、一家公司是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一家公司則是被吸收合并而退市。